第四批法律实习生走进最高检
张军寄语最高检第四批法律实习生
勤于学习 敏于思考
勇于实践 严于律己
“见到你们这些朝气蓬勃的年轻法科学子们,由衷地为党和国家的法治事业感到欣喜,真诚欢迎大家来到最高检实习!”7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出席最高检机关第四批法律实习生见面会,勉励法律实习生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做不负时代、不负韶华、不负党和人民殷切期望的法律人。
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新时代的中国青年要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增强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不负时代,不负韶华,不负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张军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对法律实习生提出四点希望——
▶ 要勤于学习。到检察机关实习,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学好习近平法治思想这门“基础课”,学好党史这门“必修课”,学好检察史这门“专业课”,深入了解法治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的重要保障作用,深入学习了解人民检察制度的独特发展历程和制度特征,深入了解检察工作为什么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了解检察机关落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担当和努力,感受感知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司法实践、检察实践中的磅礴伟力,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自信,努力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参与者、推动者。
▶ 要敏于思考。青年时期是培养和训练科学思维方法和思维能力的关键时期。要把学习实践与思考紧密结合起来,结合近距离观察和亲身体验,深入思考如何把“法”哲学的思维和社会生活的丰富多彩相融合,深入思考司法办案为何要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深入思考如何通过司法检察办案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 要勇于实践。法学是实践性极强的科学,不仅需要深入研究法律的概念、原则、价值、关系、行为等法学问题,更需要高度关注和积极参与实践。检察官办案是实践,法科学生观察社会现象也是实践,关键要做有心人!要通过实践去解决问题,读懂社会这本“无字书”,研究如何把“纸面上的法”变为“生活中的法”,为投身于法治事业奠定坚实的实践基础。
▶ 要严于律己。法学是锤炼规则意识的科学。选择了法律专业,就要崇尚规则与秩序。走进检察之门,走上实习岗位,需要同学们转变角色,以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身份要求自己,以强烈的规则意识、秩序意识,自觉遵守最高检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脚踏实地、认真工作,树立严谨务实的作风。
据了解,法律实习生制度是推动检察机关与法学院校双向交流合作、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的重要举措。此次入选的42名法律实习生将在最高检机关开展为期半年的实习。最高检有关部门将为每名实习生明确岗位、指定指导老师,督促指导老师充分发挥作用,针对实习生特长和研究方向制定培养计划,引导实习生思考实践。
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参加见面会。